通知公告

关于申报《2005年度中国科学院与省市、企业合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》的通知(院地字〔2006〕5号)

日期:2006-01-26

|  来源:【字号:

院属各有关单位:

为了进一步促进院与省市、企业的合作,充分调动研究所等院属单位和有关科技人员、科技管理人员和科技副职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积极性,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进程,经研究,现启动2005年度院与省市、企业合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申报工作。根据《中国科学院与省市、企业合作奖励办法》(科发产字〔2003〕10号)文件精神,结合院地合作的实际情况,除分院(不含合肥研究院)不再参加评奖外,本次评奖原则上继续沿用《中国科学院与省市、企业合作奖励评选细则》(产字〔2005〕4号)。现将奖励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办法

(一)京区研究所和山西煤化所通过北京分院申报;京外研究所通过所在地分院及合肥研究院申报。

(二)分院、合肥研究院和研究所等院属单位在评奖中的主要职责是:

1. 组织好初选、初审工作,要求各类数据真实、准确;

2. 推荐出所属单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;

3. 填报《中国科学院与省市、企业合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申报表》(见附件1、2);

4. 分院及合肥研究院对所辖区域内的上报材料进行汇总、审核,按时向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。

(三)科技副职先进集体奖和先进个人奖,由院人教局副职办负责初评,经人教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,再按程序报院评审委员会审定。

(四)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奖励范围和条件,对研究所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资格审查、材料核实、计分、初评,并提出初评意见,上报评审委员会。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材料和初评结果进行审议,确定获奖名单。

二、时间要求

各分院及合肥研究院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13日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邮寄至院地合作局各相关区域处,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各相关区域处信箱(相关表格的电子版请在院地合作局主页下载,网址:www.alc.cas.cn)。

评审办联系人:张长城、周俊旭

联 系 电 话:(010)68597245,68597239

传 真 电 话:(010)68597233,68597263

电子信箱:

综合规划处: cczhang@cashq.ac.cn

东北京津处: wangdong@cashq.ac.cn

东 部 处: jxzhou@cashq.ac.cn

中 南 处: liuxin@cashq.ac.cn

西 部 处: wtang@cashq.ac.cn

副职办联系人:陈铁成、张艳

联系电话:(010)68597763、68597480

电子信箱:zhangyan@cashq.ac.cn

附件:1.中国科学院与省市、企业合作先进集体奖申报表

2.中国科学院与省市、企业合作先进个人奖申报表

二 六年一月二十六日
附件: